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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零售商城分销系统开发

发布:2022-07-26 08:59,更新:2023-11-04 00:00

1.“我的钱包”不可直接提现。如果需要提现需要给总公司申请。比如客户预存资金,也就是充值进账户的资金,可以提现,但需要申请。该机制主要是避免用户充值获得权益及优惠后提现造成的损失。


2.“我的佣金”可直接提现。且“我的佣金”可以直接转账到“我的钱包”。佣金即会员代理获得的下级佣金。作为代理人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佣金,理应具有提现能力。


3.所有的消费只能从“我的钱包”里面扣钱。如用户想通过赚取的佣金买商城内的商品,可先将部分佣金转入钱包购买,同时避免提现后再充值的麻烦。


4.会员的充值金额和返现金额直接存入“我的钱包”进行消费。


5.代理身份:分3个角色,即合伙人(例:“预存1万元即可成为合伙人”,具体金额可根据行业调整),VIP会员(例“充值1100元成为VIP”,金额可根据行业调整),普通会员,即直接消费零售群体,可通过预存升级。


6.门店或个人合伙人加盟费1万元,此1万元相当于产品的预付款,可直接用于后续的产品消费。加盟费直接存入合伙人账号的“我的钱包”里面用于后续商城消费,相当于批发的客户群,享受合伙人的产品提货价与福利。


7.合伙人A推荐下一级合伙人B,合伙人A可获得预存款返10%(1000元)到“我的佣金”账户里面,返利比例可根据行业调整。


8.当下一级合伙人B推荐再下一级合伙人C是,合伙人B可获取返现金10%(1000元)到“我的佣金”账户里面。但是合伙人A不会从此获取返现。也就是,合伙人推荐合伙人返现10%的佣金,直接接推荐合伙人。模式合规化才能让分销小程序机制过审。


9.合伙人A推荐VIP会员a(充值1100元-我的钱包),合伙人A获取100元现金返现到“我的佣金”账户,VIP会员获得60元的现金返现,和充值金额一起直接到“我的钱包”账户。并且VIP会员a享有所有VIP会员的产品提货价与福利。


10.合伙人A推荐的直接VIP会员a所有在商城里的实际消费金额,均可提取10%的佣金到“我的佣金”账户。形成长期受益,合伙人的动力来源实现自动化推广。


11.VIP会员a推荐VIP会员b,双方均可直接获得60元现金券到“我的钱包”账户。


12.VIP会员b也将隶属于合伙人A的旗下会员,VIP会员b在商城消费的所有实际金额,合伙人A都可提取1%的佣金到“我的佣金”账户。


13.合伙人A推荐了VIP会员a,再a推荐了VIP会员b,后有b推荐了c,c推荐了d,d推荐了e,…以此类推,如果VIP会员e后续升级为合伙人e,那合伙人e将隶属于合伙人A的直接推荐合伙人并享有合伙人相关权益。若VIP会员b优先于VIP会员e升级为合伙人,那么合伙人e将直接隶属于合伙人b,VIP会员cd也将隶属于合伙人B,而不直接隶属合伙人A.但是合伙人b会直接隶属于合伙人A.如VIP会员a一直未升级则一直隶属于合伙人A。


14.一级合伙人可从旗下2-11层的合伙人所属的VIP会员的实际消费金额中提取1%的佣金。且合伙人“我的团队”里面只能看到旗下2-11层的合伙人及VIP会员的相关资料。


15.合伙人用“我的钱包”账户购买任何产品,都可直接获取10%的佣金返现到“我的佣金”账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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